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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
来源:检察日报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7日作者:
曹建明: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龙年春节到来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1月16日在四川深入基层慰问检察人员并与部分在川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座谈。他强调,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保障,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努力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贡献。

  1月16日上午,曹建明来到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检察院看望慰问基层检察人员。“5·12”地震后,曹建明先后三次来到四川灾区,并三次来到绵阳。他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灾区人民艰苦奋斗、顽强拼搏、科学重建,创造了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人间奇迹,书写了从悲壮走向豪迈的恢弘篇章。亲眼看到灾区发生的巨大变化,看到一个活力迸发、奋进崛起的新四川,感到很振奋,很受教育、很受鼓舞。绵阳市、三台县两级检察机关在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曹建明向三台县检察院送上慰问金,专程赶到三台县检察院退休干部任世富和生活困难干警徐乔松家中看望慰问并致以节日的祝福,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检察人员及其家属拜年,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在与绵阳市、三台县两级检察机关人员座谈时,曹建明指出,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十八大。做好今年的检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检察机关要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也是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检察工作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工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要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密切关注经济形势的新变化新特点,围绕宏观调控、“三农”工作、经济结构调整、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进一步调整工作中心,完善服务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切实提升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曹建明要求,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今年政法机关第一位的任务。检察机关要贯彻落实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要求,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曹建明强调,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主动适应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修改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办案措施,努力实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有机统一。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专项报告,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工作,深化民行检察改革,规范民行检察监督,努力把民行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曹建明指出,要深入推进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保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为基本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要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人民检察核心价值观,“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牢固树立“六观”,坚持“六个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四个必须”。毫不放松地抓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完善和落实内部监督措施,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把基层基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抓好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

  1月16日下午,曹建明与部分在川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座谈,向代表、委员通报2011年的检察工作情况,依法接受监督,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全国政协常委吴正德,全国人大代表韩忠信、王东洲、姜晓亭、任正隆、杨兴平、花欣、侯一平、孙纯、王琳,全国政协委员陈智伦、施杰等出席座谈会并分别发言。

  听取完代表、委员发言后,曹建明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他说,代表、委员的发言既充分肯定了2011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又立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建议,主要有:如何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执法为民,更加关注民生,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加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自身监督,提高队伍能力素质,提升执法公信力;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在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严格把握、正确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严格执法,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排除干扰,依法办案,维护法治权威;在执法办案中注重保障律师权益,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进一步全面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等等。这些意见建议饱含着对检察工作的深情厚爱,符合检察工作实际,充分体现了各位代表、委员对检察机关的深切关心和大力支持,我们一定认真梳理,切实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

  曹建明表示,要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司法民主的高度,更加重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司法民主的迫切需要,也是法律监督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检察机关要通过各项工作促进与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经常化,监督活动多样化;要从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出发,认真落实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既体现了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又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主、维护司法公正的要求和期待。各级检察机关要以对人民、对检察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虚心接受代表、委员的意见批评,把办理建议、提案的过程作为改进工作的过程,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要着眼于人民检察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加主动争取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代表、委员、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是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和源泉所在,检察机关要更加积极主动地争取代表、委员的关心支持,从代表、委员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也希望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关心检察工作,加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支持力度,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更大进步。

  在四川期间,曹建明会见了四川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奇葆,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巨峰,副省长曲木史哈。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参加慰问、座谈活动。